1.各市(州)科技局重点围绕厅市(州)会商和全省科技工作重点任务提项目建议,同一个承担单位推荐1项,由各市(州)科技局进行汇总后上报。
2.扩权县需求报所辖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汇总上报。
3.各省级相关部门重点围绕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支撑提出推荐项目,同一个承担单位推荐1项,并进行汇总。
4.各个中央驻川单位可直接向科技厅推荐项目需求,每家单位推荐项目需求不超过5项。
5.不受理单位或企业(中央驻川单位除外)直接提交的项目需求,请按归属地提交推荐单位或各市(州)科技部门汇总上报。
6.推荐单位为科技厅的高校院所可以直接上报,且每个单位上报需求不超过5项。
7.请如实填报项目需求相关信息,不得虚填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