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或四川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市)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三)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工业互联网或智能制造研发创新能力及保障其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团队。本地缴纳社保的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
(五)每个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方向。
(六)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可直接纳入资源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