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
(一)各工程中心根据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报有关材料。
(二)请各工程中心高度重视年度总结报送工作,报送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估重要依据。
(三)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四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并指导各工程中心做好总结材料填报工作,并对相关材料及数据严格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