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还应认真学习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
(二)各申报企业应按文件要求编写资料,并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