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方式
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成经开新科发〔2022〕11号)要求,20万元及以下项目采取材料验收,20万元以上项目采取答辩验收(其中50万元及以上项目还需采取现场验收)。
1.所有项目承担单位均需提供《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项目验收结题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结题表和所有附件胶装成册报送至成都公路口岸214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50265217@qq.com)。
2.2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