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梯度培育企业壮大

  • 发布日期:2024-07-25
  • 来源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相关政府部门
成都市青羊区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梯度培育企业壮大

梯度培育企业壮大
(九)支持个体工商户提能发展。对纳入青羊区“个转企”重点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满足相应条件的,给予企业6000元一次性奖励,并可按规定享受新办企业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
(十)支持分公司提能发展。对青羊区内正常经营的分公司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青羊区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且营业收入(产值)当年实现正增长的,按企业设立后首年在青羊区纳统营业收入(产值)的2‰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可按规定享受新办企业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旅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
(十一)支持企业升规提质。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每年给予10万元“稳规”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的服务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根据升规入统营收要求(分为3个档次: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稳规”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且入统当年产值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每年给予3万元“稳规”奖励。对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报表质量较高的“四上”企业,按100元/月标准给予企业1名报表人员最高1200元/年的工作补贴;对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报表质量较高的标上文创企业、规下限下样本单位,按200元/季度标准给予企业1名报表人员最高800元/年工作补贴。(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区文体旅局)
(十二)促进企业做精做尖。对首次获评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的四川瞪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迁入青羊区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川瞪羚企业按首次获评同等标准进行奖励。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十三)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对青羊区内正常经营的企业经认定为成都市总部企业的,除享受市级总部企业政策外,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总部企业提升能级,支持增加经营管理区域、增设分支机构、调整核算方式等,可参照鼓励商务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十四)促进企业挂牌上市。对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市场直接首发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其中上市申请通过交易所审核的,给予150万元奖励;首发上市成功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青羊区企业,按首发上市融资额的1%给予其首发上市募资奖励,最高50万元。以“红筹模式”间接在境外上市的,按青羊区内企业主体实际融得资金的1%,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交易的,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单户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已上市公司首次在青羊区实质开展业务运营活动,并对青羊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质贡献后,给予3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由基础层首次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7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五)支持企业办会参展。对承办政府支持有重大影响的大型节会、论坛、展览、赛事、知名品牌发布及各类新经济创新活动的企业(或行业组织),按照企业经审计的实际支出(扣除上级补贴后的余额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经区政府组织,参加市级及以上会展活动的企业、行业组织及其他市场主体,按照其经审计的单次参展参会总支出的5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企业、社会组织在青羊区举办的展会项目取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或举办的国际会议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前述三项可叠加享受。(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住建交局)
(十六)鼓励企业融入双城经济圈和成都都市圈。鼓励青羊区内企业探索“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等合作模式,对通过共同投资、相互投资、交叉持股、技术合作等方式在青羊和重庆、德阳、眉山、资阳四地的拓展的产业链项目,包括联合科研攻关、实现供需配套等,合作项目被纳入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眉资同城化重大项目清单的,分别按省级、市级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合作项目位于青羊区内的奖励项目企业,合作项目位于区外的奖励青羊区投资主体。支持联合重庆、德阳、眉山、资阳等地行政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举办细分行业领域互促合作活动,单场活动规模超过50家企业、行业组织、机构等相关主体,其中重庆或德眉资等地的主体需占比在40%以上,经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按活动实际投入(扣除上级补贴的余额部分)的50%,每年给予主办行业组织、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贴。青羊区内企业面向重庆、德阳、眉山、资阳四地的产品和服务购销金额年度达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按照购销金额增长部分的5%给予最高8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十七)支持发展对外贸易。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对当年度实现进出口额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外贸企业,对展位费给予50%的支持,每家企业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对每家企业参展人员产生的经济舱机票费给予50%的支持,每家企业不超过2人;对已获得国家、省、市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借助线上平台拓展市场。对在国际电商平台以及国际搜索引擎开展产品境外推广,当年实现进出口额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外贸企业,(1)首次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按企业实际发生的推广费用总和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10万元;(2)非首次开展进出口业务且当年度进出口额较上一年度增长5%(含)以上的外贸企业,按企业实际发生的推广费用总和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10万元。对新办新引进的服务贸易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服务贸易企业年度实际服务贸易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服务贸易规模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查一查企业可申报哪些惠企政策
奖补政策快速匹配 奖补额度精准预估
锐创社政策服务优势
数万企业共同的选择
取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