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奖励
1.政策内容
对在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来武侯区转化的,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2.认定要件
(1)对在武侯区新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实施获奖项目的转化,且企业实际运营满3个月;对在武侯区已成立注册企业的项目,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3年,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每个企业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创办的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无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3)获奖项目未在其他地方注册从事类似转化工作的公司。
3.奖励资助
对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第一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和优秀奖等,并在武侯区落地转化的项目,可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申请人应为获奖者或获奖团队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或技术发明人的核心成员。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申报表》(附件1)
(2)申报者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学历证明(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留学生提供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在职教师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注册材料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下载打印;
(4)单位参保证明和财务报表,时限不得少于6个月;
(5)支持对象获奖的证明材料,如政府部门获奖通知、获奖证书、奖金发放证明等;
(6)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和其他证明材料。